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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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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石油化工学院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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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3

为进一步贯彻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 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兰理工研发〔202121号)、《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兰理工研发〔202125号)、《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5号)、《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2号)的文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材料和资格审核小组、复试专家小组。

二、招生要求及进度安排

(一)直博生

1、招生要求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兰理工研发〔202121号)文件执行。

21020日前学院完成推免平台发放复试和待录取通知。

(二)硕博连读

1、招生要求根据《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5号)文件执行。

2923-1015日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完成网上报名;1015日携带报名材料,到兰工坪校区行政楼研究生院研招办406确认网上报考信息;1018-19日学院进行专业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申请-考核

1、招生要求根据《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2号)文件执行。

2、申请考生本科或硕士专业隶属同一招生专业的一级学科。

3923-1013日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完成网上报名;1013-14日学院完成报考材料审核工作,1015日携带报名材料,到兰工坪校区行政楼研究生院研招办406确认网上报考信息;1018-19日学院进行专业复试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要求

1、考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需要满足《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暨招生名额分配办法》(石化发〔2021〕第13号文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认定和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的要求。

2、在职报考“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供单位在同意拟录取后两周内办理调档手续的便函。

三、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方式:

1、考生用PPT分两个部分进行展示,综合素质: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展示自己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身心素质等;专业素质:展示自己的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及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依据等。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采取现场英文自我介绍、英文提问及英文回答。

3、专业综合素质与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现场随机提问,现场回答。

(二)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包括PPT中展示的综合素质内容、考生的仪态和口头表达能力。

2、英语水平测试(听力、口语),满分100分,涉及日常用语和专业用语。

3、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包括PPT中展示的专业素质内容和现场对考生专业素质相关的问答。主要考核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考生的科研能力与创新能力的考核。

4、时间安排: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PPT展示5-8分钟以内,英语测试5分钟左右。

(三)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素质*20%+英语水平*30%+专业综合能力*50%

2、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名额分配办法和学院招生指标,顺序等额拟录取,优先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考生。

3、专业综合能力低于60分的,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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