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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细则(第二批)

作者:石化学院信息员

发布时间:2023-04-22

为进一步贯彻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 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兰理工研发〔20236 号)、《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5号)、《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2号)的文件和《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和考核管理办法》(石化学院发〔20235)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要求及进度安排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1、招生要求根据《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5号)和《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兰理工发〔202132号)的文件执行。

2、考生421日开始,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e.lut.edu.cn)进行网上报名,426日截止,过期不予补报。

3421-426日考生向拟招生导师提交考生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4427日中午12:00前,拟招生导师将初审合格考生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好,同《博士生导师拟招收博士初审自评表》提交学院,过期不予受理。

5427-428日学院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并公示。

655日至9日进行线下学院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开招考

1、公开招考条件及要求符合《兰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简章》。考生421日开始,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e.lut.edu.cn)进行网上报名,510日截止,过期不予补报。

2、第二批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学科专业在未招满的情况下,公布公开招考名额;公开招考没有名额的学科专业,网报信息无效,不再接受现场确认。

3、研招办 5 11 日(上午 8:3011:30)现场确认公开招考考生的考试科目并提交所有基础材料,5 1415 日考试(暂定,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4515日下午进行线下学院综合考核。

二、复试内容及录取原则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1、导师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按照要求向报考博士生导师提供全部报考材料,由导师(或导师组)根据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1)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结构;

2)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3)外语应用能力;

4)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初审方式、时间和要求由导师或导师组自行安排和通知。硕博连读考生的科研成果材料(包括学术论文、成果鉴定、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或所参加的科研项目及所发挥作用的证明材料,校级以上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由硕士导师签字确认。

初审成绩为百分制,60分合格,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和材料审核

根据导师提交的材料,材料和资格审核小组对照《兰州理工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和材料审核评分表》分别打分(满分100分),汇总后取平均分即为该生本项考核得分,本项考核为百分制,60分及格,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学院综合考核面试

考核考生能力、素质与知识,包括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同时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本项考核为百分制,60分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形式和要求: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每个考生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主要内容按以下顺序展开:

1)考生3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

2)考生用10分钟的PPT,介绍个人简历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教育和工作履历、从事专业、硕士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及完成情况、前期工作成果及获奖情况、综合能力和一贯表现、博士期间的学业规划等;

3)考核小组专家口头提问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综合素质等考核。

4)考核小组专家分别打分(导师回避,满分100分),汇总后取平均分即为该生本项考核得分,本项考核为百分制。

4、录取原则

1)考生的总成绩(百分制)=导师初审成绩*10%+学院资格和材料审核成绩*20%+学院综合考核*70%

2)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名额分配办法和学院招生指标,顺序等额拟录取。

3)申请-考核考生录取类型必须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在确定拟录取后2周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调来我校,无法调取档案的,视为个人放弃拟录取资格,且报考博士生导师停招博士两年。在满足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的要求下按照排名顺序进行补录。

(二)公开招考

1、初试笔试按照学校要求参加科目考试。

2、学院综合考核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内容一致。

3、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初试情况,确定公开招考录取分数线,并及时对社会公布。

4、录取原则

1)考生的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70%+学院综合考核*30%

2)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名额分配办法和学院招生指标,顺序等额拟录取。

三、体检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执行。考生提前和学院联系领取(打印)体检表、化验单,缴费后加盖学院公章,学生填写好个人信息,贴好照片按预约日期参检。

体检地点:兰工坪校区校医院,体检时间另选通知。

四、报名收费标准

公开招考报名费210/人,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报名费均为90/人,体检费40元。扫研究生院提供的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需要满足《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和考核管理办法》(石化学院发〔20235)文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认定和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的要求。

2、招生文件中“高水平论文成果一项”是指《兰州理工大学高质量论文和著作认定办法(实行)》(兰理工发[2021]220号)文件中所述的A类成果,且“考生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本人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或通讯作者”。所有论文成果均为见刊或已公开发表,作为博士录取主要条件的,须以图书馆检索证明为依据。

3、本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时间为20239月。

4、“申请-考核”招生管理办法中提及:“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相关期刊英文版上发表过论文”不得与“确有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近3年来在本学科(专业)获得高水平论文成果一项”重复。

附件1:博士招生按照入学方式需要的基础材料

附件2:博士生导师拟招收博士初审自评表(博导填写)

附件3: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和材料审核评分表(材料和资格审核小组填写)

附件4:申请-考核考生同意拟录取后开学前办理调档手续的便函

附件1:博士招生按照入学方式需要的基础材料

1.硕博连读:

①硕博连读申请表;

②专家推荐书(非报考导师,2份);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④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本科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须先出示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⑥身份证;

⑦政治审查表;

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⑨所有学习成绩、英语水平和科研成果的纸质版证明材料(检索论文附检索报告)

2.申请-考核: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专家推荐书(非报考导师,2份);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应届硕士研究生在20239月入学前补齐);

④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须先出示原件,应届毕业生硕士生在20239月入学前补交)或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⑤本科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须先出示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⑥政治审查表;

⑦身份证;

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⑨英语水平和所有科研成果的纸质版证明材料(检索论文附检索报告)

3.公开招考: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②专家推荐书(非报考导师,2份);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和评议书(应届硕士研究生在20239月入学前补齐);

④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须先出示原件,应届毕业生硕士生在20239月入学前补交)或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⑤本科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须先出示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⑥政治审查表;

⑦身份证;

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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