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博士招生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招生录取 > 博士招生 > 正文

2021年石油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招生复试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23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

地点:石化楼319会议室

二、复试细则

1、复试方式:

1)考生用PPT分两个部分进行展示,一、综合素质: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展示自己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身心素质等;二、专业素质:展示自己的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及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依据等。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采取现场英文自我介绍、英文提问及英文回答。

3)专业综合素质与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现场随机提问,现场回答。

2、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包括PPT中展示的综合素质内容、考生的仪态和口头表达能力。

2)英语水平测试(听力、口语),满分100分,涉及日常用语和专业用语。

3)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包括PPT中展示的专业素质内容和现场对考生专业素质相关的问答。主要考核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考生的科研能力与创新能力的考核。

4)时间安排: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PPT展示5-8分钟以内,英语测试5分钟左右。

三、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百分制)=综合素质*20%+英语水平*30%+专业综合能力*50%

2、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和名额分配办法,顺序等额拟录取,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

3、专业综合能力低于60分的,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4、考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需要满足《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暨招生名额分配办法》(石化发【2021】第13号文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的认定和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的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5、在职报考“申请-考核”方式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供单位同意录取后及时办理调档手续的便函,否则不予录取。

石油化工学院

2021年4月23日

   联系方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   邮编:730050   电话:0931-7823115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649号

Copyrights ©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兰州理工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域名备案信息:陇ICP备150027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