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能力水平是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基本要求。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要求,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前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定科学研究工作,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
经2022年6月9日和14日石油化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会议审查通过,建议授予以下研究生工学博士学位:
1、学号:131080706015,姓名:王建军,专业:化工过程机械;
2、学号:171080706014,姓名:何娜,专业:化工过程机械;
3、学号:171080791040,姓名:孙尚琛,专业:化工过程技术与系统工程;
4、学号:171080791048,姓名:贠宏飞,专业:化工过程技术与系统工程;
5、学号:181080791005,姓名:刘芳,专业:化工过程技术与系统工程;
6、学号:181080791011,姓名:东红,专业:化工过程技术与系统工程;
7、学号:191080706001,姓名:严如奇,专业:化工过程机械;
8、学号:191081700006,姓名:王硕,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
为严格审核程序,加强科研诚信监督,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2022年春季博士学位申请人攻读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清单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如有不实异议请实名按以下方式向学院反馈,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核查。
联系电话:0931-7823095
联系邮箱:hgyjx@lut.edu.cn
办公地点:彭家坪校区问鼎堂南2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