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中心及专家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平稳无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实验中心及专家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对所属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实验中心主任及实验室专家为所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实验中心及专家实验室要组织专人对所属实验室进行防火、防水、防盗、防爆、防毒、防泄漏等全面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解决,实验室无法解决的,要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学院妥善解决。
3.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实验室钥匙要专人保管,对于暑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要关闭所有水电、锁好所有的门窗,清点、维护好实验用品和仪器设备后归类存放;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实验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要切实做好危险物品的安全保管工作(双人双锁专人保管),杜绝事故隐患。
4.对于暑假仍需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在所属实验中心进行登记,由实验中心主任和主管院长共同批准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要安排好实验室运行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
5.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和保管工作。对于暑假期间不用而又需要通电、通水、通气维持和维护的有关仪器设备,设备的具体管理人要做好经常性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确保用电、用水、用气安全。
6.各实验室值班人员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得擅自离岗,要严格实行来访登记制度,暑假期间如需要开放实验室须报主管该实验室中心主任和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放。
7.暑假期间各实验中心及专家实验室要加大实验室安全值班力度,特别是重点部位如有计算机等贵重易失设备的实验室要重点防范,单独安排人员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8.放假前学院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实验室假期安全安排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予以及时通报。对不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的实验室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石油化工学院
二0一一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