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石油化工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要求及安排
一、招生人数
兰州理工大学石油化工学院2012年招收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94名。
二、复试工作的原则
2012年石油化工学院的复试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与录取分数线
按照国家公布的二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进行面试,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序录取。
四、复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2年4月12-13日,需要携带的证件见第八条。
1、4月12日 上午自行到校医院体检(需空腹,抽血在早上9:30之前进行,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10:00在石油化工学院二楼会议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需填写“研究生招生考生登记表2012”。
下载路径:兰州理工大学主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招生下载区——下载“研究生招生考生登记表2012”。
2、4月12日 下午14:30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4月13日 上午08:30开始综合素质面试及专业知识面试。
五、复试内容由三部分组成
1、综合素质面试: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心里健康等;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考核听力理解能力,能听懂日常交谈及社会生活内容;口语主要测试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3、专业知识面试:
考查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本专业的认识程度,及专业综合素质。
全日制本科生复试形式为面试;同等学历(含专科学历、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考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六、拟录取考生录取类别的确定及收费标准
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经复试合格,且无定向、委托培养单位的,录取属性为“非定向”。免收培养费,享受普通奖学金2200元/年。
2、调剂到我校, 985、211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的,复试合格并被录取为“非定向”的,免收培养费,享受普通奖学金2200元/年。
调剂到我校,一志愿报考985、211院校,初试成绩达到一区分数线的,复试合格并被录取的,择优考虑公费待遇。
其余调剂考生录取属性均为“自筹”,学费6000元/年,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3、对一志愿或调剂志愿中的定向(委培)生,考生、用人单位及我校研究生学院签定三方协议,学费7000元/年,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研究生同等对待。
七、考生成绩计算方法
1、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外语水平测试(听力、口语)占复试成绩的30%,满分100分。
3、专业知识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满分100分。
4、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5+复试成绩*30%。
5、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学专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此类考生如果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毕业证书,除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听说能力)、专业知识笔试(或面试)以外还需加试2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由各院(部)命题并组织考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资格审查
1.对考生资格的审查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携带: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大学期间前7个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成绩红章)。
往届毕业生应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2.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须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张,检验项目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问题的通知》(甘价费[2009]304号)规定的体检科目执行。
九、联系方式
电话: 0931-2756296 周老师
传真: 0931-2973648
地点: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邮编:730050
十、乘车方式:
火车站乘1路公共汽车至西关什字站,原地转乘139路或111路公共汽车至兰州理工大学站。
石油化工学院
20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