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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油化工学院统招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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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6

 

一、复试与录取程序及办法

按照国家公布的二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及单科成绩分数线)进行面试,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序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办法请参考附件《2021年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二、复试安排

1、同等学历加试

时间: 318日(星期四)

上午:8:30-11:30  加试科目《传热学》,地点:彭家坪校区石化楼317

下午:15:00-18:00  加试科目《工程流体力学》,地点:彭家坪校区石化楼113

2、资格审查

时间: 318日星期四 上午9:00-12:00

地点:彭家坪校区石化楼327

3、综合素质和能力

时间:318日星期四 下午14:30

地点:彭家坪校区石化楼318室和319

4、外语听说能力

时间:318日星期四 下午14:00

地点:彭家坪校区石化楼316室和317

5、复试体检

时间:319日周五 上午815

地点:彭家坪校区校医院

要求:请同学们早上空腹前往校医院

6、专业素质和能力

时间: 319日周五 上午900

地点:彭家坪校区石化楼316室、317室、318室、319室和西教2-303

复试地点如有变动,届时张贴于石化楼三楼公告栏,请考生留意。

三、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电话0931-7823095  许老师 崔老师

兰州理工大学彭家坪校区石油化工学院 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36

兰州理工大学彭家坪校区乘车路线:

西站什字乘坐105路公交车至理工大新校区公交站下车,由彭家坪校区南门进入校园;

西站什字乘坐Q5路公交车至理工大技术学院公交站下车,由彭家坪校区东门进入校园;

西站什字乘坐出租车至彭家坪校区西门进入校园,票价约17元。

温馨提示 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提前安排好学习、工作生活,并遵守我校有关疫情防控的规定,兰州市内未佩戴口罩者不允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考生路上务必注意安全!

 

石油化工学院

2021315


附件

2021年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1、应届生需提供:

准考证;

身份证、学生证 (原件和复印件)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操作,下载后打印);

本科教务处出具的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前7个学期的成绩单原件。

2、往届生需提供:

准考证;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操作,下载后打印);

由档案管理部门复印的含大学四学年(8个学期)的成绩单,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原件。

★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A4幅面复印,复印件学院留存。

★缴纳复试费90/人。

★同等学力加试还需支付考试费60/人。

凡在此环节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毕业的取消授予的学位并撤销学历信息。

对经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我院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分为以下三部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

(一)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比例30%)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外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总成绩比例30%)

复试小组用英文提出涉及生活、专业方面的3-5个问题,考生用英文回答。

(三)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比例40%)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与学术学位研究生相比,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要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专业能力倾向、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有不及格(低于60)科目的不予录取。

三、录取办法

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序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专业与本科专业一致的考生。

四、注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3)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4)体检有不符合入学规定的,按情况保留入学资格延后入学或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对我院发出的拟录取通知在半小时内未确认者;

(7)不服从我院拟录取到兰州理工大学温州泵阀工程研究院研究生分院的校企联合培养能源动力专硕派遣者;

(8)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石油化工学院

                                          2021315

   联系方式: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   邮编:730050   电话:0931-7823115    甘公网安备 62010302000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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